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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直销有着无限美好的发展前景,这不仅是因为人口多,而且还有直销生存的良好条件。据统计:

      在美国:70%的家庭从事各种直销行业,直销公司多达2万多家;

      在欧洲:直销的市场份额占50%,日本达到60%,而韩国高达80%;

      在马来西亚:人口不足3000万的市场中,就有近1000家直销公司;

      在中国台湾:2260万人口中,直销人员超过380万,17%的人从事直销;

      而在中国:近14亿的人口中,直销行业从业人员的比例不足1%。

      从以上数据中,我们可清楚地看出直销在中国的巨大市场,未来必将有巨大的利润分流到直销企业人员的手中。目前直销所占市场份额在欧洲占50%;日本占60%;韩国占80%;中国目前仅占1%。中国直销行业算是刚起步,中国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发展。未来中国的直销市场据有率肯定会跟上其他国家。

      中国直销占有率目前非常小,与之前不规范的传销有很大关系。

      直销,在我国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前直销时代(20世纪80年代末至1998年4月21日)也称为传销时代,主要是以广州雅芳公司开始经营,合法和非法公司并存

      的时期。后来,非法传销泛滥,国家禁止;

      (2)准直销时代(1998年4月21日至2005年9月1日)又称为转型期,主要包括安利公司在内的10家转型企业;

      (3)规范直销时代(《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实施以后),也称之为正直销时代,即直销在中国有法可依的时代,

      这样可以使其健康地发展。

      随着直销行业迎来法制化管理,也就意味着这个行业大到直销企业的规章制度,小到直销员的合法收入,将更加公开透明。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直销行业的开放和更多企业取得直销牌照,直销员队伍将越来越大。

      由于直销企业计酬的复杂性和直销员本身的流动性,直销员的收入和税务管理一直都是业界关注的重点。而加强对直销员的税务管理也就成为了税务部门新的课题。

    直销行业税务筹划

      目前直销员是如何上税,税务部门对直销员的税务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

      很多直销员对如何纳税的问题表现出茫然,要么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缴纳哪些税种,如何缴纳,要么是对此事并不十分关心。甚至连一些有自己的店铺、作为独立法人的直销员也难以完全说清自己都缴纳了哪些税。

      而更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直销员,都只知道自己的收入里由公司以代扣代缴的方式扣除了税收部分,至于缴纳了哪些税种,他表示自

      己知道的应该有个人所得税,至于是否还有其他税种和执行的税率,就不是很清楚了。无论是企业以代扣代缴的方式替直销员纳税,还是

      直销员主动报税,从纳税意识来看,直销员的纳税现状不理想。

      2013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号),对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进行了明确,本公告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现行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直销员按照批发价向直销企业购买货物,再按照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货物;

      二是直销员仅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按照零售价向直销员介绍的消费者销售货物,并另外向直销员支付报酬。

      直销员和直销企业签订的是推销合同,具有买卖合同和经纪合同等特点;可以明确的是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不具有任职或者受雇关系。公告中规定,一是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有两个纳税主体,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两个纳税环节:

      一是直销企业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该直销模式下,货物的所有权已经由直销企业转移给了直销员,符合现行增值税关于销售货物的规定,直销企业的销售额应按照其向直销员收取的价款确定;按增值税相关规定计征申报缴纳税款;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是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模式下,直销员仅相当于推销员,在直销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之间并未发生货物所有权的有偿转移,直销企业应以向消费者收取的货款确认销售额。

      目前很多直销员都是以个人形式存在,不开具发票给最终消费者。这里要么在漏税逃税,要么就是直销公司帮直销员代扣了个人所得税等七七八八的大金额税金。

      所以如何解决直销行业税务盲区,减少税务风险,提高直销员到手收入?

      捷税宝的个人独资企业模式,为直销行业提供了完美的解决方案。

      方案具体内容:

      直销员用个人独资企业模式代替个人形式与直销企业合作;

      个人独资企业既能开具合法发票给直销企业,不用直销代扣代缴税金,且个人独资企业税负非常低(核定征收),不用担心自己的交税问题;

      通过捷税宝的个人独资企业交非常低的税金,把直销收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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