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今开庭 索赔2000万
2014年上半年,由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简称《宫3》)播出。今年5月,台湾知名作家、编剧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其经典作品《梅花烙》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
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琼瑶本人将缺席,并委派中国电影文学协会副会长汪海林担任辅助人,就影视文学作品改编等专业问题进行解答。
作为琼瑶的代理律师王军表示,琼瑶对案件的判决很有信心,相信大陆司法会给她一个公正。此次庭审除双方代理律师出席,原被告还都有各自指定的文学专家担任辅助人,就影视文学作品改编等专业问题进行解答。
王军律师认为,此次的诉讼非常具有挑战性,因为这也是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界的焦点。他坦言接受代理后,曾两次赴台湾与琼瑶碰面,“就案件本身来说,这是比较典型和严重的侵权,琼瑶阿姨的确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也是忍无可忍。但她相信大陆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期待一审的判决结果早日出来”。
本案的审判长是是审理知识产权案的知名法官宋鱼水,其刚刚受命成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副院长。
对于2000万的索赔金额,王军律师表示,他们是从四个方面来确定的。“第一、原告作品的影响力;第二、于正作品的发行情况;第三、于正侵权情节和恶劣影响;第四,于正酬劳标准和这个作品的发行收入的预期。”王军律师表示,他们对胜诉很有信心。“我们不是称一时之气,就是实实在在的纠正现在剽窃改编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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